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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命令

2007-9-18 来源: 中央气象台 作者:佚名 进入论坛

   今年第13号台风“韦帕”(WIPHA)今天下午16时中心已经移到了浙江温岭东南方77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40米/秒)。
    预计,台风“韦帕”将于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加强为强台风,其中心最大风力可达45米/秒。台风中心将可能于明天晚上到后天上午在浙江中南部一带沿海登陆并北上。

    根据上述情况,现在我宣布:
    一、浙江、上海、江苏省(市)气象局和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影视宣传中心进入台风Ⅱ级气象应急响应状态。
    二、以上各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台风动态,做好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
    三、福建、浙江、上海、江苏、江西、安徽、山东等省(市)气象局启动高空加密观测,每日14时和02时增加两个时次探空。信息中心及时做好加密资料的收集、分发和入库工作。探测中心做好加密区域的探空系统保障工作。
    四、浙江、上海、江苏等省(市)气象局每日5次(7:00、11:00、15:00、19:00、23:00)向中国气象局报告工作情况(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
    五、国家气象中心每1小时报告台风定位、警报预报消息,每3小时组织与有关省(区、市)局会商,领班24小时在岗负责预报的把关工作。及时提供台风路径实况、风雨影响情况、灾情信息。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影视宣传中心按职责做好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辽宁省气象局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七、中国气象局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有关省份。
    八、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中央气象台会商室会商。

        特此命令。

 

               命令人:郑国光                 
 
           2007年9月1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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