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边邂逅一个随身携带云南白药的陌生男人。他居然叫我王菲。“不好意思先生,
你认错人了,我不姓王!”可是第二天一早,闺蜜却说。“菲儿,
你怎么鬼哭狼嚎的叫了一晚上的王菲啊?”1.我一瘸一拐的蹭到广场路边坐下,脱下鞋子,
一阵钻心的痛感疼的我龇牙咧嘴。这倒霉催的,今天出门一定没看黄历。
不过就是逛了个商场,手机丢了不说,还崴了脚。我感受着脚脖子热热麻麻的刺痛,
心中无比哀叹。正琢磨着要不要拦个路人借用一下手机,忽然,一双黑色皮鞋映入眼帘。
一个男人在我肩头轻轻拍了一下: “嗨,王菲。”王菲?
谁家的疯子跑到大街上乱认歌坛天后?有毛病吧!我本就心情不好,刚想回怼,
结果一抬头却愣住了!这是一个长着一张明星脸的年轻男人,此时的额头上正冒着细汗,
让他整个人看起来越发性感。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有些激动。而我,本能的咽了咽喉咙。
这是老天打了我一巴掌又送个甜枣吗?路边邂逅帅哥的桥段,总感觉不那么真实。
“你的脚崴了吗?”帅哥看了看我的脚,然后在他的公事包里一阵摩挲。
我本能的往旁边挪了挪,这家伙不会在掏什么凶器吧?然而下一刻,凶器没看到,
却见他手上多了一个瓶子。瓶身上几个黑色大字:云南白药气雾剂。“给,用这个喷一下吧!
”一个帅哥,随身携带气雾剂?这画面不要太诡异。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
帅哥已经蹲下来将瓶盖打开,作势就要往我的脚上喷。我连忙挡住,“那个……先生,
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嗯?”帅哥愣了一下,“你不是王菲?”我轻笑一声,低头,
把已经肿起来的脚硬是塞进了鞋里去,站起来看向他。“不好意思先生,你认错人了,
我不姓王!”然后,我忍着非人的疼痛一瘸一拐的从他面前飘然而过。开玩笑,
万一他在药里兑了乙醚怎么办?是想劫财?还是劫色?还是要把我卖去缅北?
我忍不住浑身一个激灵。瞬间觉得自己真是太明智了,一个女人出门在外,
就该时刻保持警惕。我没有回头去看帅哥的表情。不过我猜,他大约立马就变了脸。
甚至在心里唾口大骂:眼看到手的买卖又tm失手了。
2.我可怜兮兮的拦了一个面善的大姐,借用手机给彭星越打了电话让他来接我。
可这男人却支支吾吾的说他正在拍戏,过不来。他最近有戏拍吗?我愤愤的挂了机,再按键,
拨通了闺蜜的手机。一个单身女人崴了脚,生活不能自理,
基本上这几天就只能在闺蜜家中度过了。喝着庄晓晓调的热热的柚子蜜,
我终于觉得自己又重新复活了。可这丫的太实在,一开口,问的就是顶心顶肺的问题。
“怎么着,彭星越又有新欢了?”我含着一口柚子蜜咽的有些艰难。她见我表情,
基本也猜了个八九分。然后诚心安慰我,“没什么大不了的,
听说你那本《浮尘乱》已经正式签约要拍网剧了,你这叫情场失意,事业得意!
”我叹了口气,也不知自己有没有被安慰到。我大学就暗恋了彭星越四年,他学的是表演,
人帅,戏好,天生就是做演员的料。而我,相貌平平,唯一的看家本领就是写作。
我曾对彭星越说,我要为他写一个本子,将我对他倾注的感情全部写进去。许是被感动,
在我苦追他两年之后,我们的关系终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多微妙呢?我们关系暧昧,
会约会,会亲吻,可是每每他要更进一步时,
我的一句“我们到底什么关系”便会熄了他的一切热情。他从不承认我是他女朋友,
可他身边那么多的露水情缘,却唯有我一个始终伴他左右。倒不是我一直黏他,我也会累,
也想过放弃,可每每要放弃的时候,他又会突然出现,将我再次拉进他的生活。
想着那些过往,也不知叹息了多少次,我终于辗转入眠。这一夜倒是睡的好,连个梦也没有。
可是隔天醒来,庄晓晓却说,“菲儿,你怎么鬼哭狼嚎的叫了一晚上的王菲啊?
”3.《浮尘乱》正式签约后,迅速进入选角阶段。我在签约时特意加了一个条件,
除了男女主,我有权定一个男配的角色。我自然是将彭星越推荐给了剧组。几番试镜,
导演将他定为男二。我收到消息,自然为他高兴。毕业三年,他一直没有好的资源,
只是跑些龙套。不过他自己对爆不爆红似乎也并不执着。他家境本就不错,生活也散漫,
演戏只是他为了寻求不一样的自己,从中寻找快感罢了。但我却始终觉得,他一定会红,
也许,《浮尘乱》就是一个开始也说不定。当晚,
我捧着一大束花还有大包食材去了他的公寓,打算给他做顿大餐庆祝。
可是按了门铃却没反应。中午我明明确认过他晚上是在家的。我啪啪拍门。
直到快要引来公寓保安时,彭星越才开了门。可他却堵在门口,
那张迷死人的脸有些别扭的朝我笑,“在和人讨论剧本,没注意到门铃响了。”讨论剧本?
我朝里面望了望,正见端端正正坐在客厅沙发上一个长发美腿的女人,
那一本正经的姿势都能上烈女传了。“她是谁?”我斜眼问。彭星越眼神闪了闪,